两月752辆出租汽车驾驶员被罚

来源:交委 2017年11月10日 12:00

昨日,记者从市交委执法总队获悉,自9月11日我市开展青羊、锦江、成华、金牛、武侯五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以来,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加大打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巡游出租汽车违规案752件,其中,专用设施设备不齐275件、不文明行车173件、车内吸烟86件、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59件、车容车貌不整40件、拒载23件、绕道7件、更改计价设施12件、不按规定出具票据13件、组合乘客3件、其他违规案61件;出租汽车违章投诉总量4065件,同比减少40.44%。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出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八款至第十三款情形之一的,如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派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并严格考核扣分、纳入其不良行为记录,参加出租汽车培训机构不少于24个学时(3天)的专项培训、考试。同时,所属企业的经理一并参加学习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重新参加专项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截至目前,已培训、考试出租汽车驾驶员96人,出租汽车公司经理4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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