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委“三次沟通”优化措施 提高群众出租车投诉满意度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6年09月01日 18:00

为进一步提高96110群众投诉处理满意度,近期,市交委针对出租车这一案件投诉重点,推出“三次沟通”优化措施,强化案件处置流程管理,努力实现群众满意。一次沟通,优化接件流程。要求承办业务处室要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在接到分派投诉案件时,要先联系投诉人,明确告知办理步骤和时间;如需延长办理时间,要及时和投诉人电话沟通。二次沟通,优化办件流程。针对较为复杂的案件,承办业务处室要在处理意见基本完毕、正式上网报送处理结果之前,先和投诉人电话沟通,告知处理意见,如果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承办业务处室应立即开展解释工作或进行二次处理。三次沟通,主动回访。承办业务处室正式上报处理结果后,由委投诉中心对投诉案件及时进行电话回访,如果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仍然不满意,投诉中心应做好记录,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承办业务处室,承办业务处室要对该类案件记录分析,及时告知相关出租汽车公司重视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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