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机场高速公路通行费2016年1月1日起下调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5年12月30日 21:00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交发〔2012〕56号)规定,2016年1月1日起,成都机场高速公路将调整收费标准:一类车收费基价标准由之前的14元/车·次调整为10元/车·次,二至五类车按一类车的调整时间和收费基价标准作相应调整。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于1999年建成通车,2001年经省交通厅、省物价局批复同意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实行双向收费,收费标准为一类车10元/车·次,收费期限从1999年7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05年,经省交通厅、省物价局批复同意由双向收费改变为单向收费,即在进机场通过收费站时按一类车20元一次性收取车辆通行费。

2012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交发〔2012〕56号)精神,机场高速公路2012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一类车收费基价标准为14元/车·次;2016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一类车收费基价标准为10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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