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 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价格下浮0.005元/人每千米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6年08月18日 18:00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做好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局,成都高新区规建局、成都天府新区规建局,中心城区各汽车客运站、都江堰市客运中心: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道路旅客运输票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川运函〔2016〕167号)要求,从2016年8月15日起,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在现行运输价格基础上下浮0.005元/人·千米(农村道路客运除外)。请按照此标准测算票价,并对外公布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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