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7年01月25日 15:00
自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21日;共计11748台车辆逾期超过6个月未进行审验。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已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示。
附件:《2016年1月至7月21日车辆注销明细表》http://www.cdjt.gov.cn/UploadFiles/Chief/2017/1/201701251402344476.xls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月25日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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