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重新报批本)第二次公示
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本)现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网上公示。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页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与采纳与否的说明。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询意见范围为公众对评价单位关于“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网上发邮件、打电话、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
3.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系人:夏雨
联系电话:17791813031E-mail:272119722@qq.com
3.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评价项目联系人:张建肖莉联系电话:028-85527494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候祠横街1号
邮编:610041传真:028-85525565
E-mail:1071985053@qq.com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日(工作日),本次评价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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