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7年03月13日 18:00
自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31日;共计12台车辆逾期(超过6个月未进行审验)。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已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示。
附件:《2016年8月12日至8月31日车辆注销明细表》
http://www.cdjt.gov.cn/UploadFiles/Chief/2017/3/201703131641447852.xls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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