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8年05月28日 18:00

关于公开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快速路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环评结论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环评公示)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快速路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进入中后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主要环评结论进行媒体公示。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报告公示本,或直接登陆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下查阅该规划环评结论,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规划单位及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与采纳与否的说明。

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快速路专项规划),属于成都市级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专项规划。本规划符合国家及成都市产业政策的要求;规划内容、目的及环境保护要求与国家及地方上层规划及同层、同类规划相符合,相协调。本规划不涉及《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禁止开发区域,规划的实施符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本规划实施期间,将对社会环境、地表水环境、噪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完成规划阶段和项目环评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上述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实施与环境敏感区的矛盾基本得以解决。本规划按照成都市最新“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的城市空间及产业布局对成都市市域交通运输网络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本次规划不是增加整个区域的路网规模,而是在局部通过快速路的建设,改善区域路网功能布局缺陷,提升局部路网等级,弥补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存在的薄弱环节。规划的实施规模和建设时序是合理的。同时,本次规划路网布局,尽可能避开了西部片区大熊猫国家公园、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符合区域生态发展方向。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规划项目的规模和布局是合理的。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公示征询意见范围为公众对评价单位关于“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快速路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的意见。

3.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孙立夫

电话:028-61887683

邮箱:418522561@qq.com

3.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第3207号

联系人:范超文

地址:武侯祠横街1号

电话:028-85527494

邮箱:251288131@qq.com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本评价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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