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即将超期通告

来源:交委 2015年08月07日 18:00
摘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以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请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时到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延续。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以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请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时到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延续。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须停止一切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将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即将超期登记表》成都市交通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2015年8月7日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即将超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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