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5年12月23日 15:00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规建局,成都天府新区规建局,委相关处室,有关企业:

现将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成安委〔2015〕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再部署、再落实、再检查,立即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

二、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我委《关于加强全市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交发〔2015〕153号)要求,切实抓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各地、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含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报送市交委安委办。

联系人:董非凡;联系电话:61887353,传真:61887684;电子邮箱:71578131@qq.com。

附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

成安委〔2015〕4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安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2015〕94号)转发你们,结合成都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再部署再落实,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晰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针对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较多的特点,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剖析问题、增添措施、强化监管。要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通知》(成安委〔2015〕32号)、《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成安委〔2015〕34号)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行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三个必须”要求,立即组织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行业开展复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肃问责“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综合督查。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城镇燃气、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春运组织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群众聚集活动的安全预判、风险防控和人流疏导,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冬季隐患大排查,加强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坍塌、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加强应急准备,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各区(市)县、各部门要将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办。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家、省、市督查迎检准备工作。迎检工作要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梳理领导批示、文件、会议纪要、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检查记录、照片、视频、表格等大检查工作痕迹资料,一并归档备查。

联系人:曾小东;联系电话:61885802,61885778(传真);电子邮箱:442980390@qq.com。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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