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强力推进巡察意见整改工作
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二巡察组于2016年1月4日至2月26日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并于5月4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市民政局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有效可行的措施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
一是迅速传达落实,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全局大会,向全局干部职工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通报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反馈的巡察意见,要求大家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照问题,认真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深刻查找原因,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为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庆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负分管责任,局机关党委牵头抓,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抓的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了统筹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抓整改的工作局面。局党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为整改工作设定了时间表和流程图,明确了具体的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分类实施推进。
三是建立督查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周报告制度和日常督导机制。局机关党委每周汇总整改落实推进情况并向局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2次专题研究整改推进工作。强化日常督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结合分管业务工作,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贯穿于整改活动全过程。截至目前,53条整改任务已按计划完成36条,已明确整改措施、时限正持续进行整改的2条,长期坚持推进的15条。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