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年总额提高至2万元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7年01月20日 00:03
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1、年救助总额翻倍。将家庭年救助总额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进一步提升救助水平。2、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将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在成都市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有效解决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暂时困难。同时,将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非成都市户籍父母、配偶和子女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体现了我市救助政策的包容性。
3、新增转介服务救助方式。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专项救助;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及时转介相关机构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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