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社会组织改革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201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15〕88号),决定在上海、成都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改革的重点就是政府要如何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为行业创新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新初书记在听取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汇报后作出批示:“必须创新和突破,必须出成果出经验,必须用心做全力抓”。市民政局为市改革试点成员单位,主要承担了推动流通行业协会改革,配合相关部门促进流通行业协会发挥作用的责任。本文拟就结合民政职能,厘清流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瓶颈,为全市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挥民政应有的作用谈点认识和看法。
一、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情况
目前,我市有各类社会组织8540个。通过登记制度改革,我市有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等四类社会组织667个,其中市本级248个,各区(市)县419个,近三年来直接登记数量平均每年增加200个左右。对社区社会组织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门槛,实行备案管理,全市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200个。与此同时,我市引入竞争机制,在旅游、文化、体育、餐饮业、慈善救助、社会福利等12个领域拓展了一业多会,允许行业协会商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吸收异地同行会员。为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我市印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5〕21号),规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七大类279项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承担。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具体操作中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制约了流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发展。一是谁来买“挂空档”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各部门未将购买事项纳入年度预算编报,实施购买服务还只是少数部门的自觉所为,处于局部的零散状态。二是担心社会组织的承接能力而停滞不前。一些购买主体忧虑社会组织承接能力、受政策限制不便操作等因素,主动关闭了向包括流通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市场”大门。
三、对策及建议
在购买主体改革方面,要围绕“放权”和“让权”,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在既有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培育多元承接主体出发,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现有“三定”职能进行梳理,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剥离,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接。民政部门制定并定期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购买基本资质条件的流通行业协会名录。政府各部门应主动作为,根据自身工作职能,把本部门向流通行业协会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编报预算、项目实施的办法和措施,推行有利于流通行业协会竞标承接购买服务项目的倾斜政策,推动流通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服务管理作用。
在承接主体改革方面:民政部门在围绕提升社会组织发展数量和质量上作文章。进一步加大登记制度改革力度,将流通行业协会纳入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降低登记准入门槛,促进其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培育流通行业协会,鼓励引导通行业协会发展,指导其筹备成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以项目扶持方式,重点支持和引导优先发展的包括流通行业协会在内的四类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坚持社会组织社会化发展方向,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流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确保社会组织依法自主设立、民主自治管理、规范自律运作、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推动社会组织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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