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提高市属社会福利机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01日 12:00
为使成都市属社会福利机构内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生活水平不因近年来物价水平的大幅上涨而受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将从2016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市属社会福利机构内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市第一、第二、第三社会福利院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增长幅度为29%。市精神病院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增长幅度为33%。此次提高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全部用于改善城镇“三无”人员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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