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民政局推进社会关爱援助中心工作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7年05月04日 15:00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乡一体社会关爱援助体系提升精准扶贫实效的指导意见》(成办发〔2016〕16号)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新津县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建立城乡一体社会关爱援助体系实施方案》(新津府办发〔2016〕22号),市民政局以专期简报的形式在全市通报表扬。

目前,新津县民政局按照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社会关爱援助中心工作,在县财政、各镇乡(街道)大力配合下,已将县各级社会关爱援助中心(站)建设费用和每年度购买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纳入2017年度财政预算,完成了县级、各镇乡(街道)、各村(社区)办公场地和挂牌工作,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引入成都市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承担我县各级社会关爱援助中心(站)日常事务性工作。

下一步新津县民政局将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社会关爱援助中心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社会关爱援助相关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关爱援助氛围,畅通信息传播渠道,强化与社会力量的沟通互动。二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深入村(社区),开展困难家庭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准备掌握困难人群基本情况及其需求。三是搭建县级慈善信息平台。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搭建专业性、开放性的慈善信息平台,链接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资源。四是加大政策培训力度。召开专题培训会,加大对救助政策和援助政策培训,确保困难群众需求得到及时响应,通过精准救助、精准援助,帮助困难群众尽快脱贫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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