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精神病院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整改部署会
为深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关于扎实抓好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成都市精神病院党总支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成都市精神病院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及任务分工。
7月26日,该院党总支组织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整改阶段工作。精神病院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院长倪红刚同志传达了《成都市民政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督查方案》,该院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支书记胡友强同志传达学习了《成都市精神病院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实施方案》。
会上,院党总支书记胡友强同志还就精神病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做好表率,带头落实好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阶段的工作;二是各科室要按照该院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在前期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完成《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台账表》;三是全院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阶段的工作,按方案要求完成《成都市精神病院党员干部个人“微腐败”问题整改效果自查报告》;四是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院党办认真组织好整改督查工作。
会议还强调,院全体党员干部要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抓实,要认真落实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市纪委及市民政局督查。
会议还分别对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各科室落实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全院干部职工133人参加会议,全部参与了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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