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候选对象公示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6年04月07日 12:0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0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1个,和谐社区示范单位8个(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6年3月日-2016年3月日),以真实姓名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1881821)、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处(电话:61889515)、市人社局公务员考核奖惩处(电话:61888300)以电话、书面或面谈的形式反映情况。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民政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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