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殡仪馆排放污染物检测比选公告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6年04月12日 1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成都市民政局机关非政府采购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成都市殡仪馆年度采购计划,拟对市殡仪馆内排放污染物年检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具有排污检测资质和认证的企业、公司积极参与此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殡仪馆内排污检测。

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三、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法人,单位经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并有效履行年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有必须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乙方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环境检测相关资质、认证。

1、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2、有效的《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证书》。

3、环境检测相关许可证书。

四:比选资料要求

(一):2016年4月22日前送达成都市殡仪馆。

(二)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盖公司鲜章)。

2、质量、服务承诺及检测实施方案。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和业绩证明资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等资料。

6、环境检测相关资质认证书等。

五、环境检测内容

1、废水。

2、有组织排放废气。现有遗体火化炉:A型8台、B型4台,遗物焚烧炉:2台。

3、环境噪声。

六、要求

1、依据《火葬场大气污染法排放标准》(2015年版)要求和环保部门排污检测要求及技术规范或认证的方法进行检测。

2、投标单位须保证所有检测项目、数据环保部门认可、合格,通过年检。

3、报价(包括采样、分析、报告等所有费用以及复测费用)。

七、开标时间及结果确认

拟于2016年4月25日开标,中标结果经馆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拟于2016年4月28日至5月6日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八、地址:成都市蜀陵路998号成都市殡仪馆设备科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3502400

成都市殡仪馆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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