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殡仪馆排放污染物检测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成都市民政局机关非政府采购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成都市殡仪馆年度采购计划,拟对市殡仪馆内排放污染物年检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具有排污检测资质和认证的企业、公司积极参与此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殡仪馆内排污检测。
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三、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法人,单位经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并有效履行年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有必须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乙方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环境检测相关资质、认证。
1、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2、有效的《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证书》。
3、环境检测相关许可证书。
四:比选资料要求
(一):2016年4月22日前送达成都市殡仪馆。
(二)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盖公司鲜章)。
2、质量、服务承诺及检测实施方案。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和业绩证明资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等资料。
6、环境检测相关资质认证书等。
五、环境检测内容
1、废水。
2、有组织排放废气。现有遗体火化炉:A型8台、B型4台,遗物焚烧炉:2台。
3、环境噪声。
六、要求
1、依据《火葬场大气污染法排放标准》(2015年版)要求和环保部门排污检测要求及技术规范或认证的方法进行检测。
2、投标单位须保证所有检测项目、数据环保部门认可、合格,通过年检。
3、报价(包括采样、分析、报告等所有费用以及复测费用)。
七、开标时间及结果确认
拟于2016年4月25日开标,中标结果经馆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拟于2016年4月28日至5月6日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八、地址:成都市蜀陵路998号成都市殡仪馆设备科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3502400
成都市殡仪馆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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