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项目评审会议的公告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6年08月15日 18:00

为做好2016年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工作,根据《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通知》、《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管理办法》、《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现就2016年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项目评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6年8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上午场次),13:00—18:30(下午场次),上下午场次评审安排详见附件《成都市2016年城乡社区总体营造项目答辩分组安排表》

二、地点

成都市第四行政办公区(蜀锦路68号)1号楼,具体评审会议室安排详见附件《成都市2016年城乡社区总体营造项目答辩分组安排表》。

三、评审程序

(一)分组签到

所有入围项目将随机分为3个组进行评审,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成都市2016年城乡社区总体营造项目答辩分组安排表》。请按照具体分组安排前往具体会议室参加签到。

(二)现场答辩

1.参评机构陈述。围绕项目团队、社区营造的理解和本项目将通过何种方式达到本社区的整体营造、执行团队在执行本项目中的优势和预计到的困难等有关内容进行6分钟的陈述。

2.专家提问。专家针对疑问提出问题,控制在2分钟。

(三)专家打分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结合机构陈述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四、材料报送

(一)请于2016年8月16日下午17:00前将PPT发送至cdsqyz@126.com。PPT题目请设为机构名字+项目名称,如:四川光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共社区营造项目。

(二)通过成都市2016年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项目初审的纸质申报书一式6份(现场向专家组成员发放)包括年检证明(登记证书副本)、法人登记证书(副本)、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宜

1.项目申报组织及落地社区相关负责任人需一起参加答辩。

2.所有答辩者请在上午8:30之前到评审室签到答辩。

3.现场答辩按照签到先后的顺序答辩,各参评机构计划好参评的时间,过时不候。待各组专家评审会议全面结束时,未签到的机构,视为自动放弃。

4.逾期未提交PPT的机构,答辩现场不拷贝PPT。

5.18日答辩候场请到成都市第四行政办公区1号楼1楼休息区等候;19日答辩候场请到成都市第四行政办公区1号楼10105室等候。

6.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前往会议室,可乘坐地铁一号线广都方向孵化园A出口,前行200米即到。

联系人:杨召慧李道德

联系电话:8503230718782076601

成都市民政局

四川光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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