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优秀案例及影像征集活动的公告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7年04月05日 12: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精神主旨,发现成都市各城乡社区营造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全市城乡社区营造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真实记录全市城乡社区营造过程及带来的新变化、新风貌,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营造人人知晓社区营造、人人参与社区营造的良好氛围。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营造优秀案例及影像征集活动,请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积极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成都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四川光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在成都市范围内,各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开展社区营造的案例,均属于本次社区营造优秀案例征集范围。

申报案例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真实性。申报案例应源于实际工作,不得杜撰、抄袭;二是完整性。申报案例应体现已经完成并做过成效评估的服务,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加案例征集活动;三是示范性。申报案例在社区营造领域内,具有积极的典型示范性和宣传推广作用。

(二)在成都市范围内,各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在开展社区营造过程中,能够呈现社区营造过程点滴、成效改变的微电影或微视频都属于本次社区营造影像征集范围。

申报的社区营造影像材料需体现真实性、完整性,并具有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

三、申报方式

(一)成都市各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需进行联合申报;

(二)成都市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可对辖区社区营造优秀案例及影像进行推荐,每个区(市)县推荐优秀案例和影像各不超过5例;

四、申报要求

(一)案例类

1.格式要求。案例的文字材料应主要包括如下要素:背景介绍、需求评估分析、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等文本可作为附件),经验总结,成效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2.文字要求: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分析到位,可采用较为活泼的“迷你民族志”等文本写作方式[1]

(二)影像类

影像类分为社区营造微电影故事片、纪录片、宣传片等,内容充实完整;影视作品输出格式为2种格式,即MOV(或者MP4)1080P高清影像,和FLV(WMV)格式720P标清影像(使用原有素材编辑的影像资料可适当降低标准);每部影视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报送时,需填写申报表,一部一表。

五、评选流程

(一)征集。即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申报社区营造优秀案例及影像的社会组织和社区,请将案例文稿(纸质档)或影像材料(U盘拷贝)汇同申报表提交至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运营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吉南路169号);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cdsqyz@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参选优秀案例/影像”。

(二)评审。组织社区营造学界、实务界专家及民政部门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团,对优秀案例及影像进行多维度评审。

(三)公示。针对评审结果,在成都市民政局官网、成都社区营造官网、成都市社区营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对经审核确有问题的案例,撤销其奖励并予以公告。

六、推广应用

成都市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优秀案例及影像征集活动奖项设置为:社区营造优秀案例10名、社区营造影像视频5部。成都市民政局将向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从获奖案例中甄选部分,集结成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入选案例及影像还可获得如下机会:

1.入选的优秀案例将有机会在全市社区营造推介会上做专题推介;

2.入选的影像视频将有机会在成都市各公共场所及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同时,还有机会在成都市电视媒体上进行专题展映;

3.入选优秀案例及影像视频的报送单位,在申报2017年成都市社区营造项目申报评审时,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加分。

七、联系与咨询

联系地址:武侯区晋吉南路169号

联系人:杨召慧贾娟

联系电话:028-8508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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