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服务与政务微博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公告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10日 15:00

成都市民政局拟对成都市民政局网络舆情服务与政务微博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民政局网络舆情服务与政务微博运营服务

二、比选内容:成都市民政局网络舆情服务与政务微博运营服务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至少能够提供1名精通舆情及微博的服务人员长期派驻需求方进行日常维护。

四、比选有关说明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6日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2725办公室

3、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2725办公室(请将比选竞争一览表单独密封)

4、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

5、比选时间、地点:2015年12月22日上午9点30分民政局2722会议室

6、比选最高限价:19.8万元(壹拾玖万捌仟元整)

五、比选文件的取得

比选申请人需持下列证件领取比选文件:

1、法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如非法人代表领取比选文件,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请比选申请人自行携带U盘拷取比选文件的电子文档。

六、有关规定

1、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2、通过本次比选中选的服务商在完成一年运维服务以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且在采购方与服务商达成合意的前提下,本次比选结果有效期延长两年,双方可以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每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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