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现状课题研究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23日 12:00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内容,为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按照2015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科学高效使用专项资金,结合工作实际,成都市民政局拟通过非政府采购程序,采取比选方式开展成都市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现状课题研究项目,特邀请合格的组织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现状课题研究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比选共一个包,包含两个子项目:

1.成都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现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结合《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分解方案》,对成都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流程、情况、困境进行全面梳理和摸底,并形成数据真实、例子详实、领域覆盖广、特征明显的总结性的课题调研报告。

2.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研究

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思考我市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的地位和意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思考探索我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路径和创新方法,为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提供有效措施建议和可借鉴的先进经验。

二、项目研究成果报送时间安排

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两个子内容

三、项目经费

资金从2015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经费“项目推广建设及管理运行经费”中列支,项目经费最高限价10万元。

四、参加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1.在成都市民政局登记注册,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2.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富有研究经验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3.要熟悉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情况,了解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流程和发展趋势;

4.近三年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单位的资格条件将在评审时进行审查。

五、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1.比选单位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须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在工商登记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③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3年参加服务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4)单位简介材料和相关类似项目协议(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研究小组成员名单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主要负责人履历。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不需要提供)。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研究组织管理、工作方案、提纲内容、项目进度表、质量控制、服务承诺书等。

3.报价。

(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2)单位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两个子项目的全部费用。

(3)响应文件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

4、文件装订和数量。

(1)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密封装订。

(2)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以及“正本”、“副本”字样。

六、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17︰00,超过时间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地点: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2717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乐61881816

七、评审要求

1、成都市民政局将在局比选人库中随机抽取5名人员组成比选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以评审得分最高者作为中选单位。

2、评分因素及权重:实施方案占15%,报价占10%,相关工作经验占45%,专业人员配备占10%,比选文件规范性占10%,评估等级占10%。

3、评审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响应单位不足三家,将再次发布比选公告;如达到三家,比选将在2016年1月5日进行,如有特殊情况调整时间,将提前2天通知。

购买服务比选评分表12.22(修改).xls

成都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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