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积极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来源:文广新局 2018年01月10日 18:00

近期,文化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的要求,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出台《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7号)文件。我局为积极贯彻落实该《决定》,一是通过文广新局审批许可群传达文件要求,二是及时将文件转发各区市县文广新局并要求各行政审批人员认真学习且按最新法律法规执行。

《决定》内容一是废止3件部门规章。1.《文化科技工作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1号,1990年3月28日发布)2.《文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文化部令第2号,1990年7月3日发布)3.《文化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文化部令第3号,1990年8月25日发布)。

二是修改5件部门规章。1.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2004年7月1日发布)2.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2009年8月28日发布)3. 修改《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2010年6月3日发布)4.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2011年2月17日发布)5.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2013年2月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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