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试运行文化市场守法经营信用平台
2015年10月,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开通运行,作为该项目的重要子平台,成都市“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信用平台”亦于近日正式上线试运行。该平台将全市10400余家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全部纳入守法经营信用评级管理,成都市文化市场监管又新增一项工作举措。
成都市“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信用平台”集合了文化经营主体守法经营信用信息的自动采集、管理和应用功能,通过与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先期配套发放的文化移动执法终端功能相融合和读取区(市)县在“文化市场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录入的办案信息,能够自动采集、分析执法数据信息,并按照《成都市文化市场守法经营信用评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细则对相应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自动评分定级,社会公众可通过成都市“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信用平台”自主查询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守法经营情况,实现了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数据信息的自动采集、科学分级、动态展示。
《成都市文化市场守法经营信用评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信用平台”的评分定级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和细化,该办法规定文化经营单位每个年度守法信用基础分为18分,在基础分上对接受过行政处罚和逾期未按规定在“全国文化市场统计直报系统”填报当年报表的文化经营单位依据不同的情形进行扣分:其中警告,扣1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扣2分;罚款,扣4分,责令停产停业,扣8分;吊销许可证(含无证照经营),扣18分;逾期未按规定填报全国文化市场统计直报系统的,扣1分。信用等级则根据累加年度得分与年度基础分的比值分为A、B、C、D、H合计5个等级,分别对应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强、较强、一般、较弱和无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5种情形。该办法同时规定将评级管理与执法检查挂钩,制定了相应的年度巡查监管措施,其中要求A级为随机抽查,B级为巡查不少于2次,C级不少于3次,D级不少于6次,H级为重点监控,巡查次数不少于6次。
另外,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扩大信用评级数据的适用范围,全面强化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依托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互相监督、成果共享的文化市场信用评价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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