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媒体融合“破”与“立”

来源:成都市文广新局 2016年07月27日 12:00

7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设想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在两年内,广电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须在局部区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几种基本模式。笔者认为当下的广电媒体需做到“破”与“立”,并努力做到四种转变: 一是理念上要从传统的宣传管理向综合服务信息提供转变。传统广电媒体必须应时而变、与时俱进地降下身段,体察用户的需求,以一种细心周到的服务去维护用户,甚至要以用户为中心来组织资源、生产并提供订制化的内容和业务服务,同时倡导用户深度参与,丰富用户体验。 二是品牌上要从传统的政府权威向专业内容公信力转变。所谓内容上的专业化,是指报道新闻事实时要坚持客观、平衡、准确,要能承担社会责任;在节目生产上则是指要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要打造有原创品牌的精品。 三是机制上要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灵活的传媒人才激励制度转变。在这方面,无论是成都商报的核心团队持股、四川广电的网络传媒中心公司化运作,还是上海、湖南等省级卫视推行的独立制作人模式向产品经理转变,都是人才激励措施的有益探索。而只有这样,才能凝聚人才、激发活力、鼓励创新。 四是资源配置要从政府主导向市场的强力配置转变。借助民间和社会资本力量,不仅能解决广电媒体融合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还能对广电新媒体的人才管理进行输血和刺激。另一方面,广电媒体与电商合作,跨行业、多领域参股或控股也有助于提高广电媒体的赢利能力,为广电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提供结构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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