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不仅是社会公德 更是法律责任

来源:成都市交管局 2017年06月20日 12:00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3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

斑马线上机动车不让行人属违法!

机动车经过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这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更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以人为本,反映的不仅是驾驶人的素质,折射的更是城市文明和汽车文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礼让斑马线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因此,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所有驾驶人都要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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