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我市电子眼升级 明日起抓拍乱用远光灯
我市电子眼升级,从今天开始,将抓拍乱用远光灯,在人民南路三段进城方向、成龙大道一段出城方向,成华大道与隆兴路口出城方向,蜀都大道水碾河路出城方向,三环路北三段内侧主道一共设置有5套电子眼,乱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将受到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科技信息处智能交通管理科民警介绍,机动车进入电子眼设备检测区,如果检测到驾驶员乱开远光灯,将全程视频录像,直到车辆驶出检测区,然后将从视频中截取4张图片作为驾驶员的违法证据。
驾驶员或许有疑问,电子眼能否准确检测出车辆是否开了远光灯呢?民警说,抓拍乱用远光灯的电子眼,有两个摄像头,一个摄像头是滤光的,一个是没有滤光的,通过滤光的摄像头,能清楚分辨出车辆是否开了远光灯,请驾驶员不要有这样的担忧。
那么是否在城区内,车辆也不能使用远光灯呢?对此,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民警杨小勇解释说,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车辆不能在城区使用远光灯,但在市区良好的照明条件下开启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安全隐患。以城区道路为例,例如道路限速是60千米每小时,那么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就应该是60米,如果不能保持这个安全距离,而又开启了远光灯,将对行车安全带来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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