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共享汽车撞人逃逸 账号竟是用朋友爸爸的证件注册的

来源:成都市交管局 2019年03月28日 15:29

一辆车牌号为川AD25987的共享汽车,因为一场肇事逃逸案,引发了连锁反应。肇事逃逸的张某并没有驾照,他是如何注册账号将车开走的呢?原来是朋友杨某用自己的账号为他扫的码,而杨某同样没有驾照,他又是如何注册账号的呢?结果是他偷用了父亲老杨的证件来注册。

尽管过程复杂曲折,但民警还是很快厘清了真相。交警五分局通报关于共享汽车的典型案例。从去年至今,一共有50多起关于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其中以张某的肇事逃逸案最具代表性。“共享汽车是新事物,成为交通出行的一部分,很多人都有‘车子不是我的’的观念,认为出了事找不到我,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五分局事故大队副大队长张平提醒。

“这起案件很复杂,牵涉到多人。”张平介绍了一起典型案例,去年9月27日晚上10点过,接到报警,在龙潭寺路和北湖公交站的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汽车在撞了一辆电瓶车后逃逸,电瓶车驾驶员伤得很重,多处骨折,据其回忆,逃逸的汽车很像共享汽车,但并没看清号牌。

民警在调取了相关的视频后,没有找到线索。于是立即围绕共享汽车展开调查,民警找了4、5家公司,对案发时间段内经过路口的车辆轨迹进行查询。最终找到了一辆车,当晚10点18分途经了案发路口。

通过调取资料发现,注册账号的是一名50岁的男子杨某某。当民警联系上杨某某时,他却一口否认,自己根本没有注册共享汽车的号。民警又上门进行调查,发现很可能是杨某某的儿子杨某偷用他的证件注册了账号。

杨某承认是他注册的,但开车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朋友刘某,当晚他用自己的号为刘某扫开了车。刘某最终也投案自首,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了解到,刘某因为肇事逃逸和无证驾驶,受到了合并拘留2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杨某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平提醒,如果依法注册了共享汽车的号,请不要随意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发生因为无证、酒驾等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共享汽车企业也要承当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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