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交通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来源:交管局 2015年06月19日 17:23
摘要:根据成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交通管理协管员(协警员)。

根据成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交通管理协管员(协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协管员18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协勤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7年8月1日以前、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含)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三、主要职能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能 1.协助交通民警维护管辖路口、路段的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二)薪酬待遇1.应发工资3560元/月=基本工资140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加班补贴480元/月+污染防尘补贴880元/月(按实际上岗执勤天数核发污染防尘补贴40元/天,最高22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8日(周日)至7月1日(周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二)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面试除基本面试内容外,包含部分心理素质测试内容,(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三)笔试及面试地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三环路羊犀立交外侧蜀西环街街口右侧)。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以通知为准。

七、考察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训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交通管理协管员岗位情况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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