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会议专题研讨交流微权力治理工作

来源:廉洁成都 2016年05月09日 09:12

按照《2016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意见》安排,5月6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微权力治理工作。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刘耘芸参加会议。天府新区、金牛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彭州市、金堂县、郫县、新津县等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和部分基层试点单位负责同志,结合自身实际,就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以及对微权力治理认识等进行了研讨交流。

刘耘芸对各区(市)县高度重视微权力治理工作,及时抓好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和任务分工等做法予以肯定,同时指出,目前各区(市)县,特别是试点单位工作推进参差不齐,有的试点单位进展缓慢,还停留在方案制定阶段,还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有的试点单位对微权力治理思考研究不深,对时间节点、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还没有作出明确安排部署;有的试点单位找不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推进工作的思路、方法、步骤不清晰、不具体。

会议强调,探索实践微权力治理工作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会议对区(市)县、乡镇(街道)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推动微权力治理提出9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微权力治理“两个责任”落实,近期重点要开好一次专题会议,充分抓好思想教育和工作发动。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抓好微权力梳理及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特别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梳理形成的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精准到位。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推动问题整改。五是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责任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是推动制度建设,抓好制度机制创新。七是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八是把微权力治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内容,抓好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和检查考核。九是抓好微权力治理与廉洁社会单元创建、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社会评价等工作的结合,做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同时,对试点单位开展微权力治理提出9点工作要求,一是分析找准当前在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下深水研究,求真务实,既不能“蜻蜓点水”,也不能“高、大、上”、“假、大、空”。二是切实抓好基层用权的梳理排查,规范优化权力运行,要围绕岗位职权、决策权、财权、事权、公共服务权等进行梳理,权力梳理对象既要有基层干部,还要有一般人员。三是在梳理微权力基础上,加强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四是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五是结合基层实际,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六是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七是坚持以预防腐败的思维方式推动开展相关工作。八是开展好公开公示,增强公开透明度。九是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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