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探索实践微权力治理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会议专题研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及微权力治理工作。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刘耘芸参加会议。高新区、武侯区、成华区、都江堰市、大邑县等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及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党组织负责人结合自身实际,就推进基层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等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对参会区(市)县高度重视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和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及时抓好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和任务分工等做法给予肯定,同时指出,目前各区(市)县工作推进参差不齐,有的单位对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存在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的情况,对基层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不到位,基层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等工作存在空转虚化、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没有紧密结合基层实际,个别单位清单管理工作没有落实等问题;有的单位对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及微权力治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还不到位,办法措施、工作抓手和载体还较乏力;有的单位找不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推进工作的思路、方法、步骤不清晰、不具体,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效果不明显;有的单位对工作研究思考不够,工作方法不多,工作不接地气,存在简单应付的情况。
会议强调,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和探索实践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需要;是当前反腐败态势,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需要;是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惩防结合的需要;是当前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强作风的需要,各单位必须充分认清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和开展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工作担当,以强有力措施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会议就紧紧围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及开展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抓紧抓好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确保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机制,找准找实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切入点、着力点,以落实责任清单为抓手和载体,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最基层、落实到最基层。各试点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制定责任清单,基层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责任清单,其他成员在班子清单中要认领相应责任事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接地气。二是要抓好问题分析研判。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摸清找准基层落实主体责任及源头治理、预防腐败的重点和难点,了解掌握第一手实情,分析问题症结,找准理清工作思路和着力方向,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要加强动态教育提醒。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主体要积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平时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纪律审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形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将不良苗头消除于萌芽。四是要积极推行微权力清单制度。结合微权力清单的梳理制定,要深入组织开展基层廉政(廉洁)风险点的排查,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围绕基层人员岗位、公共服务、财务运行、为民办事、议事决策等方面的用权厘清权力事项、优化权力流程、确定权力清单,确保梳理形成的微权力清单精准到位。要认真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廉政风险防控、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等重要制度机制的执行落实,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内容。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公开公示。要切实抓好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与微权力治理、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等工作的结合,不断丰富完善公开公示的渠道和载体,面向社会和群众主动接受监督。六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保障机制,通过推动落实清单通报、约谈、提醒谈话、日常动态提醒教育、检查考评等制度,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和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推进不力等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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