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协作组就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召开座谈交流会
6月22日下午,第七协作组召开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验交流座谈会。市监察局副局长、第七协作组组长杨晓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晓红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了点评,她指出,从交流发言的情况看,今年以来,各单位履行监督执纪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在结合驻在部门实际情况,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方面都作了积极探索,有的还初见成效。特别是郫县纪委介绍的好的做法,值得各成员单位学习借鉴。
对于下一步如何在工作中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杨晓红强调,一要紧盯主体责任搞好组织协调。派驻纪检组长要经常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如实向市纪委报告。二要紧盯关键节点经常提醒。每逢重要节庆,都要重申纪律要求。要抓住干部提拔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教育。要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提醒其规范操办。三要紧盯重要岗位严加防范。要在管人、财、物的重要部门和岗位认真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定防控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四要紧盯违纪苗头尽早制止。对问题线索,要定期梳理排查。要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制定约谈、函询办法,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拉袖子”式提醒。五要好练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功。着力提升自身把握政策、发现问题、执纪审查、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市教育局、市文联、市工商联、成都大学、市技师学院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会议发言,其他成员单位进行了书面发言,郫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受邀参加了会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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