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脱岗被立案! 这是“小题大做” 还是“抓早抓小”?

来源:廉洁成都 2016年07月26日 09:00

近期,金牛区委、区纪委在正风肃纪专项检查中,发现区环保局钟某上班时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天回镇街道办事处杨某值班时间擅自脱离值班岗位、营门口街道办事处柳某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等典型问题。日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此三起问题立案调查。

针对钟某上班时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问题,调查组认为,钟某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各级多次强调正风肃纪相关纪律要求的情况下,不遵守行政机关工作纪律,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被区特邀监察员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涉嫌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钟某立案调查。

针对杨某值班时间擅自脱离值班岗位问题,调查组认为,杨某身为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各级多次强调应急值班工作纪律的情况下,仍在应急值班工作中擅自脱离值班岗位,被金牛区专项检查组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涉嫌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杨某立案调查。

针对柳某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调查组认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柳某违反公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在节假日期间,未按要求将公车停放回单位指定地点并封存停驶,而私自将公车停放在自家小区;同时,为掩盖上述违规行为,不如实向检查组说明真实情况。其行为涉嫌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柳某立案调查。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上班和值班时间擅自脱岗、公车私用,这些算不上什么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为何要“大动干戈”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提到:党内监督要体现在平时,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纪律的约束中,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发现问题就要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

事实上,从以往发生的案例看,“破法”者,无不从“破纪”起。许多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无不痛悔自己正是从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开始,一步一步放纵自己,最终滑入了腐败的泥淖。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严格监督执纪,就是要以纪律为底线,只要一违纪,就及时跟进、严肃处理,这才叫‘从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才能避免小错积成大过。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更加注重治“病树”、护“森林”,对违纪问题动辄则咎,避免党员干部走向违法。

一组数据体现了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四种形态”的成果。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共开展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736人,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574人,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262人,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26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6.8%、2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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