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地各部门全面抓好问责条例 深入宣读宣讲
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过程中,我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狠抓结合学习,深入宣读宣讲,全面深入抓好《问责条例》宣传和深度解读,为强化党内问责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狠抓结合学习全体观看警示教育片
市级各部门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问责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深刻领会、全面掌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市城管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全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为深入理解条例内容,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内首部问责法规出台,剑指何处?》,进一步强化“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实践和操作问题。
同时,该委还明确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三点要求: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记《问责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划出的底线,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层层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集中学、全文学,联系实际学,理解其要义、吃透其内涵、掌握其重点,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知晓内容。三是把《问责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人才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干部培训,营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
深入宣读宣讲QQ群专栏交流学习
市级各部门面向社会加强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专题访谈、撰写理论文章、开设专栏等形式,全面深入地抓好《问责条例》宣传和深度解读。同时,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党员干部的宣读宣讲。
市科技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全文学习并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和基本要求,并通过局QQ群在“两学一做”每日一交流专栏全文发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机关各支部和直属单位班子组织学习。
市交委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文学习了《问责条例》。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对全委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通过固定党日、“三会一课”、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地学,把握精髓要义,切实增强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严格问责体现到交通运输管理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交通基础。
市公安局: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平安成都建设
市公安局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问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树立“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观念,并将《问责条例》中的各项规定落到成都公安系统各个党组织、延伸到全体党员干部和整个公安队伍中去。
市公安局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对照《问责条例》中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欠缺或不足及时完善。坚持以严教严管狠抓党建和队伍建设,推进平安成都建设,确保我市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和市民安宁。
市旅游局: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市旅游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认为《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问责条例》强调了主体责任,是问责追究的关键和牛鼻子,是党要管党的利器,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必要追究。
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牵头,各处(室)、支队支部具体负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在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职位意识”、“监督意识”和“廉洁意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市地税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确保《问责条例》落实落地
市地税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要求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问责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纳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培养管理全过程,通过个人自学、专题学习、专家解读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并深化拓展警示教育,开展“拒腐蚀永不沾,争做一线好税官”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进一步督促我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同时对照《问责条例》精神,立足税收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地税系统具体落实办法,确保《问责条例》在我市地税系统落实落地,为成都地税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锦江区:结合案例深入学习《问责条例》
近日,锦江区纪委查处了一起违纪案件,某社区私设“小金库”被发现。对此案的处理,除直接参与的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外,分管该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以及社区纪委书记两人也受到了问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责任进行了强化。”锦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问责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尤其是第六条第三点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作了具体说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所以在《问责条例》中,问责对象不仅包括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还明确地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被问责对象。
“《问责条例》体现了问责主体的多元化,现在,各级党组织都成为问责主体,不再是纪委一家‘唱黑脸’。”据介绍,自《问责条例》实施以来,锦江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问责条例》,努力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目前,锦江区纪委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开展了基础调研,收集基层在执纪问责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具体建议。
武侯区:学习《问责条例》强化责任担当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出台后,武侯区委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带头学习《问责条例》,并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活动讨论、个人自学撰写体会等形式,深刻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内容和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传导下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问责条例》一出,武侯区纪委针对《问责条例》中的六种问责情形,精选中纪委网站发布的15个典型案例,这里面有的是领导弱化失职,有的是作风建设不到位,也有纪律执行不力等方面。通过解说式的分析解读,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每一个案例都让我们引以为戒。”武侯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问责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问责条例》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明确下来,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细化、具体化,尤其提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也是在强调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替代,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每一级党组织都应该要担起相应的责任。
经验交流
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是党员干部的‘总规尺’,既定实了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尺’,也标定了‘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被问责’的‘红线’,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说,工作中,局党组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抓手,始终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强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基础工程和最大政绩”的思想观念,通过优化流程、完善规程、梳理清单、划分责任、建立台账等方式,督促班子及其成员知责守责尽责,确保落实“一岗双责”不仅成为思想共识,也成为领导方式和工作习惯。
“市人社局作为民生部门和窗口单位,在就业资金使用、社保基金监管、人员考试录用、职业技能培训、社保医保经办等方面,风险点多、风险性高,监管难度大。”张济环说,今年以来,局系统强化问题和风险管理,结合各处室(单位)和岗位实际,动态管理问题台账,明晰整改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形成责任倒逼机制,从而通过问题整改推进工作,通过消灭苗头隐患管控风险,通过回应群众诉求提升满意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市建委主任张樵:严肃问责失责必追究
在市建委主任张樵看来,《问责条例》不仅让班子责任从虚到实,更加明确,主要领导的责任也更加突出,进一步强调并明确了领导干部的终身责任制,问责更严,是进一步从严管党治党的倒逼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的建立。
“市建委从明责、实责、督责、问责四个方面狠抓《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张樵介绍说,明确责任,有权必有责,我们结合市级工作梳理各级责任,形成责任清单,通过签订责任书确责,实现全清单覆盖;压实责任,有责必落实,今年上半年,市建委优化行政管理环节19项,目前正在进一步推进下放3项、取消3项、简化3项、放宽1项、优化1项共11项行政权力。在内部管理上,通过职、责并重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项目责任制等对行政工作进行督办,压实责任。
“监督责任,有责必监督。在直属单位设立纪检岗位,加强对主体责任的监督;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内部巡查;通过不定期随机抽取检查组和被检查对象的方式开展内部抽查,同时加强对内部审计和对直属单位的审计。”张樵说,严肃问责,失责必追究,市建委还通过建立完善问责追责的制度体系,细化追责标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好追责问责。
龙泉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胡开勇:推动《问责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
“《问责条例》的颁布非常及时,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又一重要‘利器’。条例内容切中要害,让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上更有信心、更有底气。”龙泉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胡开勇说,《问责条例》明确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对于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包括纪委(纪检组)),把自己摆进去,把问责工作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在强化责任追究方面,我们将继续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以《问责条例》为依据,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开展一批问责、曝光一批典型,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胡开勇说,《问责条例》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的精神。既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的领导责任。因此,纪委既是问责主体,又是问责对象,必须主动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依纪依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市国资委纪委书记聂晓芹:瞄准“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依纪依规落实《问责条例》
“《问责条例》突出政治责任,突出关键少数,突出问题意识,突出党规特色,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信心。从近两年中央、省市查处的国企腐败案件来看,在国资系统抓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学好用好贯彻好《问责条例》意义十分重大。”市国资委纪委书记聂晓芹说,国企的腐败案件多数发生在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和“权、钱、物”集中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这些“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人在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多重任务中发挥着带头和关键作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就是要让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层层履职尽责,明确责任担当,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养成忠诚履责的意识。
“在国资系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必须把握好‘三个一’。”聂晓芹说,“一把手”主抓是关键,“一把尺子”衡量是标准,“一系列揽子”统筹是保障。“一把手”必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贯彻《问责条例》要与当前强化国企党的建设、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国企改革发展、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等一揽子目标任务统筹起来,才能使《问责条例》落实得到保障。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朱晓静: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
“《问责条例》明确了‘问谁的责、谁来问责、问什么责、怎么问责’。归纳提炼失职失责清单,为开展问责提供明确的依据;建立了终身问责、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让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受到警示,增强担当精神,倒逼责任履行,标志着党内问责走向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市教育局纪检组长朱晓静说,《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6个方面问责情形都是近年来纪律审查、巡视审计、信访举报发现的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很有现实针对性。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朱晓静说,全市教育系统坚决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情形进行问责,正确运用问责方式,发挥好问责这一“撒手锏”的作用,通过严格问责,让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市教育局纪检组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掌握统计系统问责工作的基本情况,突出问责情形分析,传导压力,督促问责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对教育系统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警示作用。
本文综合自成都日报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