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地各部门扎实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来源:廉洁成都 2016年08月29日 09:00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本在担当。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过程中,我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着力监督问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扎实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能动性

针对发现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各级各部门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分内之事,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力传导给基层单位,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发挥好表率作用,抓好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通过督导、检查、约谈等措施将党内问责的压力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市民政局制订《成都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规程》,全面推进廉政约谈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抓“关键少数”,夯实“主体责任”。局机关党委配合驻局监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各单位对照《问责条例》,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开展规范“微权力”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切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履行好民政职责,努力打造“三最”民政队伍,保证各项民政业务健康发展。

问责一批约谈一批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常态

动真格、敢问责,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铁面执纪,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问责条例》的贯彻实施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方式,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滞后等方面问题进行排查,抓一批典型问题进行问责,做到“问责一批,约谈一批”,对典型案例坚持查处一起、公开点名道姓通报一起,持续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扎实推动《问责条例》的落实。

市外事侨务办对照《问责条例》提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一系列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紧密结合外事侨务工作的实际,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强了对外事侨务干部的日常监督,把约谈、批评、提醒作为经常化的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外事侨务干部队伍,为成都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外事侨务工作更大的贡献。

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严字收紧向实处着力

成都中院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中院党组专题组织学习研究《问责条例》,并要求两级法院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认真研究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履职的具体要求、问责的方式方法,坚持向严字收紧、向实处着力,把从严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的各项工作当中。

成都中院表示,成都市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从严治党,严格监督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保持高压”问责到位。一方面从严收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向实处着力,贯彻问责机制,鲜明亮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坚决态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高悬利剑、步步紧逼,持之以恒地纠“四风”、惩腐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市检察院:举办专题讲座广泛开展宣传宣讲

市检察院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的开展,积极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问责条例》,要求逐条逐句逐字学习,并对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开展专题讨论,有效增强了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此外,还将学习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和政策解读。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都检察机关把《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绷紧责任的弦,践行自己的承诺,做好该做的事。与此同时,市检察院还积极结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积极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确保在强化责任落实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市司法局:强化“一岗双责”开展专题辅导和学习研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颁布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多层次学习活动,使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把握各项具体要求。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专题辅导和学习研讨,局党组要求局领导、处室负责人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把握《问责条例》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形式等一系列基本内容和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觉履责的主动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党员队伍。市司法局还结合“三项整改回头看”“五个三”分类整改等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深化《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

市工商联:深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构建三级问责落实机制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工商联党组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研究贯彻意见,全面从严治党,以《问责条例》为载体,以“四种形态”为抓手,积极在领导干部中营造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氛围导向。

市工商联采取多种方式分别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由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进行领读领学,深刻把握《问责条例》具体要求,明确“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关键环节,从党纪层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塑领导干部廉洁务实、拒腐防变的约束刚性。

同时,市工商联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6种问责情形,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创新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履责纪实台账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严肃问责的要求传导到基层,构建了覆盖党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处室负责人的三级问责落实机制。

成华区:《问责条例》吹廉风创新学习全覆盖

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成华区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项活动,迅速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切实做到深学真用,促进《问责条例》逐级逐层落到实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在成华区青龙街道,街道党工委专门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街道党工委会议和机关、社区支部党员大会的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在全街道机关范围内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宣传《问责条例》,成华区纪委还创新宣传手段,在全市率先推出解读条例的微信H5作品。“观看纪委制作的条例微信解读,使我更加充分了解《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方便结合实际工作把握条例的使用。”府青街道纪工委副书记马雪艳说,形式新颖、有声有色的《问责条例》微信H5作品有利于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把握条例精神,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净化。

记者注意到,成华区纪委将《问责条例》与新媒体传播方式充分融合,从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观看解读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在学习、深化和执行《问责条例》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据悉,下一步成华区纪委将利用一个多月时间,深入所有街道部门开展《问责条例》宣讲活动。之后,将进一步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延伸拓展,真正实现《问责条例》学习教育“无盲区”“全覆盖”。

双流区:抓学习抓执行把板子打出真效果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颁布以来,双流区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了《问责条例》的学习,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并坚决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而学习是执行的基础,双流区纪委坚决贯彻“执纪先学纪”的要求,组织集中学习《问责条例》,纪委主要领导以《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坚决抓好贯彻执行》为题作专题辅导,引导大家深刻认识颁布实施《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内涵,为纪检队伍用纪执纪奠定坚实基础。制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层层开展《问责条例》的专题学习,在双流报刊等媒体上专版全文刊发《问责条例》,并通过“廉洁双流”微信平台和廉洁成都·清风领航平台,转发中央权威解读和宣传文章,收集学习贯彻的动态情况与做法经验,努力让《问责条例》的内容入脑入心,营造责任就是担当的思想氛围。

“对管党治吏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单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依照条例严格追究,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近日,在双流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区纪委书记李勇强调,要全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以清单管理、述责述廉、备案抽查、日常督查、工作通报、追责问责等为抓手,强化压力层层传导,有力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双流区扎根。特别是要高度重视问责工作,注重加强对问责工作的实践探索,大力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一方面,狠抓《问责条例》的执行,另一方面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不断深化问责工作,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崇州市:开展党纪党规知识竞赛让《问责条例》入脑入心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问责对象是哪些?《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哪些问责方式?”……近日,崇州市以分组闭卷笔试、微信有奖竞答、全市电视决赛的形式,在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党纪党规知识竞赛活动。

“每一个竞赛环节中都加入了模拟案例分析,这样的题目最能让人印象深刻,也使党纪党规更加入脑入心。”取得决赛第一名的桤泉镇代表队领队、镇纪委书记李艾国认为,竞赛活动的目的决不仅在于赛出名次,而是为大家提供了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的重要机会。崇州市25个乡镇(街道)和69个市级部门均以参加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强了对党纪党规的学习领会,5个曾被问责的党委(党组)还召开专题反思会进行了自我批评和深刻反思。

“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重要的竞赛题目,其目的就是要向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在学思践悟中做到知行合一。”策划组织竞赛活动的崇州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市目前正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摄制警示片和编印警示教育读本,“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把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真正使坚守信念、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成为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践行党章、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经验交流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付启章:聚焦问责关键与程序提升问责的政治与社会效应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是激活管党治党制度功能与活力的关键一环。”在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付启章看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但长期以来,很多制度往往沦为牛栏关猫式的宣誓性制度,没有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本原因缺失了“问责”这一关键环节。“十八大以来,制度建设与执行实践发生了很大变化,问责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如巡视制度、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都以严厉的问责做保障与支撑。”付启章说。

“《问责条例》也是保护干部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问责的四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避免小问题演化为大错误,让各级党组织尤其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敬畏,不逾越党规党纪的底线要求,并勇于担当负责。”付启章说,《问责条例》聚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进行问责,就是要关键少数负责担责,因此,在宣传教育、执纪实践中首先要聚焦这一关键。《问责条例》对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权限、问责方式进行了原则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不能大责小问,也不能过度问责,这样才能彰显问责工作的政治与社会效应。

成都大学政治学院院长彭时平:以强力倒推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保障全面从严治党

“《问责条例》的发布与施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和重要保证。《问责条例》不仅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强力倒推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而且突出问责规范化、制度化,推动问责公平公正,让问责对象口服心服,让党员领导干部敬畏党章党规,推动全民从严治党法治化。《问责条例》还将纪检自己摆进去,强调对纪检的失职失责,更要严肃问责,推动纪检成为守职守责的楷模。”成都大学政治学院院长彭时平说,《问责条例》全文贯穿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吸取了改革开放以来从严治党的经验,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问责条例》的发布与施行只是问责规范化、制度化执行的开始。从以往经验看,制定制度相对比较容易,执行落实制度相对困难,而问责个人,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则是难上难。”彭时平建议说,如何实现敢问责、能问责、会问责,如何传递问责压力、培养问责能力、造就问责动力,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同时,我们还应盘点、梳理十八大以来成都市问责情况,编写问责案例,为问责条例学习提供材料,为问责细则出台提供基础。

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系主任田雪梅:《问责条例》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

“《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提升政党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保障。”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系主任田雪梅认为,《问责条例》凸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再次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创造出全党增强担当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执行力,维护权威性,以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成效,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促进发展的新环境,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这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新能力的体现,也是作为一个大国执政党、一个超大规模国家执政党能够长期执政的生命力之所在。

“《问责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田雪梅说,《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正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创新的深化和固化、对突出问题的回应和破解,有利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成都日报社编委杨扬: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和氛围,党报责任重大

“《问责条例》的出台,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它的颁布施行,也为党报更好成为党与群众沟通桥梁带来更好契机。”成都日报社编委杨扬说,《问责条例》要在党员中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和社会氛围,党报责无旁贷,也责任重大。

“首先要做好解读,既要解读好《问责条例》本身,也要对《问责条例》的细化要求做好落地解读;既要报道好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做法,特别是创新举措,也要对基层一线正面典型,加大挖掘力度,报道责任担当典型人物和案例,特别是容错机制方面的典型案例。”杨扬说,党报应按党的宣传部门和纪检机关的部署,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尤其要发挥监督曝光作用,全面跟踪纪检监察机关执行条例过程,对有关问责案例进行重点报道和解读,起到警醒和举一反三的作用。

此外,加强联系群众,党报可以成为《问责条例》实施的监督者。对了解到的条例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都可以结合党报特点通过监督报道、典型报道、新闻内参等形式反映,进一步实现党报紧密联系群众和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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