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

来源:廉洁成都 2016年10月24日 09:00

近日,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四川省郫县纪委出台《郫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将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入库”严管。截至目前,全县1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完善了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入库”对象为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出)县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档案主要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动态和党风廉政情况,每年更新一次,按照“有事及时报,无事年终报”的原则,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盒,并实行台账管理

县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廉政档案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封闭式管理,并适时对廉政档案进行分析,对反映出来的倾向性及苗头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严格档案查阅制度,涉及干部考察、任用、调动、组织处理、信访核实等情况的,经县纪委书记审核批准后,方可查阅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或不按组织要求填报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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