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8年首轮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发现问题181个
2018年上半年,成都市纪委组织精干力量,建立4个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组,先后对市纪委驻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派驻纪检组,成都职业学院、成都工职学院、市农林科学院纪委,成都产业集团、成都交投集团、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成都商物投集团纪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共发现问题181个,发现重要问题线索10件,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巡察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受理举报、延伸巡察、调阅案卷、带案下巡等方式进行。各巡察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敢于较真逗硬,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发现被巡察单位近3年来督促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监督职责、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巡察发现派驻纪检组主要存在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力度不够,对综合监督单位实施有效监督效果不明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够规范,落实纪检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市属院校纪委存在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主动查处违纪问题意识不强,纪检业务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落实“三转”还不到位等问题;市属国企纪委存在推进企业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深不细,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措施,组建临时党支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巡察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市纪委将把本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组织各巡察组分别向有关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分层反馈巡察意见,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梳理分析各巡察单位在面上具有的普遍性、特殊性、苗头性等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紧扣整改时限和质量要求,立行立改,逐一整改销账,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不愿担当、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倒逼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完善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室和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信访室、案管室和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指导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对本轮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和线索,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及时移交处置,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短平快、高质量地查处,形成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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