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四风”问题
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
2015年上半年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2件,其中反映领导干部“四风”和腐败问题10件,通过调查核实,目前初核3件,立案2件,并定期通报信访案件查办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发挥了震慑作用。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市属高校交叉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对直属学校和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府采购、招生管理等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车管理使用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书面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对群众普遍反映的义务教育择校问题,通过合理划定入学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严格审核招生方案、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等措施,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有效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热”。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采取专题会议、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开展学业水平考试巡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117所普通高中学校的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抽查,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违规补课等行为,对违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
在艺体特长生招生中,坚持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三统一和“招生计划、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办法、程序和结果”五公开,切实保障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对教育收费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始终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高压态势,签订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完善收费政策,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开展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频发多发势头。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把好推荐提名关、考察评价关、讨论决策关、公示任用关、事前监督关等五关,有效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良好,选人用人公信度明显提高。此外,市教育局还针对民办学校在招生、收费、联合办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查招生虚假宣传和违规补课乱收费行为。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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