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抱团腐败侵民利 村两委被一窝端

来源:廉洁成都 2015年08月04日 09:00
摘要:2014年7月29日,金堂县纪委信访室收到网络举报反映竹篙镇半边街村书记孙平万等人贪污村公资金等问题。

基本案情>>>孙平万,男,1961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金堂县竹篙镇半边街村党支部书记。陈修荣,男,1964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金堂县竹篙镇半边街村村主任。刘正培,男,1962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金堂县竹篙镇半边街村文书。蒋琼珍,女,1964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金堂县竹篙镇半边街计生专干、妇女主任。王晓英,女,1974年7月5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金堂县竹篙镇半边街村村委委员。

2014年7月29日,金堂县纪委信访室收到网络举报反映竹篙镇半边街村书记孙平万等人贪污村公资金等问题。经查明,2012年,竹篙镇半边街村委利用村公资金进行了全村清淤、堰塘整治、道路修建、提灌站修建等工程,该工程实际工程量110万余元,但半边街村委会经集体研究决定,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共计上报159万余元,虚增49万余元。虚增部分用于支付村上欠款后,剩余27000元在2013年春节前被村书记孙平万、村主任陈修荣、文书刘正培、计生专干蒋琼珍、村委委员王晓英私分,每人各分得5400元。孙平万、陈修荣、刘正培、蒋琼珍、王晓英通过虚增工程量骗取工程款并私分的行为,已涉嫌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金堂县纪委于2015年1月16日对孙平万等5人立案,鉴于该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县纪委于2015年1月17日对孙平万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警钟长鸣>>>近年来有关村干部目无法纪、胡作非为的案例屡见报端,“村官”的权力看起来小,但是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就本案来看,几个偏远山村的村干部,在村公项目实施过程中,就敢私自决定增加并套取49万的工程量,胆子不可谓不大。

本案警醒我们:农村基层权力集中且监督失灵导致村干部已成贪腐高发人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危害不可小视。加强村干部权力监督与制约、强化基层信息公开、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流程监管不仅要写在纸上,更要落在实处。对于基层干部来说,必须切实增强自身法制观念,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敬畏制度、敬畏权力,审慎用权、为民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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