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 件件要初核
郫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在纪委开放日现场受理群众举报郫县纪委以提高办信时效为抓手,拓展群众参与渠道,抓好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信息收集“出去转”在继续巩固传统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受理平台的基础上,采取“信访搭车”方式,通过搭车“科技文化三下乡”、“文化大篷车”、“纪委书记下基层”、“法治进社区”等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点,现场受理群众举报,深入基层收集信访信息。
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廉情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信访调查“现场办”打破坐在办公室办理信访件模式,每周至少两天时间外出调查核实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对于信访举报提到的相关场所、地点,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首先甄别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并确定问题归属范围。对于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除审查承办单位调查报告外,还要再次到现场核实整改治理情况,防止承办单位敷衍了事。办理质量“回头看”规定各承办单位对于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一律进行初核,分别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初核报告签字把关,督促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信访上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对办理不实、不力的,严肃倒查承办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职情况。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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