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聚焦主业主责 着力纠治“四风”、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成都市崇州市纪委聚焦反腐主业,立足监督主责,通过厘清责任、健全机制、逗硬问责等方式,全力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转职能:厘清责任明定位
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明晰主业主责,将力量向执纪办案倾斜。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选优配强办案人员,执纪监督的机构和人员均达到70%。核定派驻机构专项编制,在23个市级部门独立设置派驻监察室。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按照下级纪委书记提名和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考察为主的要求,逐步落实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选配工作,目前,已有7个乡镇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
细举措:健全机制聚合力
建立办案协作机制,把全市25个乡镇纪委和55个派驻纪检组整合为10个办案协作区,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协作区组长,机关业务室分别联系1个协作区,强化办案协作指导。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单位建立起线索移交、手段互补、力量互助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并适时充实办案人才库信息,实现力量共聚、资源同享。今年上半年,办案协作区办案数已达27件。
严查处:执纪问责求实效
修订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或查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实行严格问责。明确两类重点对象和七类重点问题,着力查处在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监管中存在的执行不力、行政行为不规范、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已立案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选取典型案例在当地点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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