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注重惩防结合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9月9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市加强惩防结合工作座谈会。各区(市)县纪委,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纪工委分管负责同志和部分市纪委派驻市级部门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青羊区着重对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强“三重一大”配套制度机制建设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成华区着重针对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反思剖析,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等做法进行了介绍。
会议指出,加强惩防结合工作是适应当前反腐败新形势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顺应群众更期待的现实需要,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
会议强调,当前惩防结合应把握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协同协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要按照《查办案件与预防腐败协同工作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与预防腐败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预防腐败与信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协作,从纪律审查、信访举报、群众举报投诉反映,作风建设、巡视巡察等工作中收集了解具有开展预防腐败价值的重要线索。特别是要在当前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从发现的薄弱环节、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反思剖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防腐治腐。
二是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查实找准廉政风险。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研判,不仅从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进行研判;同时,还要注意研究社会和网络媒体舆情信息,看看有无跟本地本部门触类旁通、可以举一反三的问题,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积极主动地进行提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要根据腐败问题产生的内在规律,发现的反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诱发违法违纪行为的隐患等,结合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准确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中存在的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管理的防控措施。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及制定的防控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从“严”和“实”上下深水、下功夫,重点抓好基层单位廉政风险点的梳理查找,把制约监督权力、防控廉政风险的要求实实在在的向基层传导责任压力。
三是围绕廉政风险,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成委办〔2015〕1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部门权力结构,对涉及人事权、财经权、资源权“三权”等权力较集中、资金较密集、廉政风险较高的职权,从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适度分解,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产生廉政风险,进一步探索健全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四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岗位防控、专项防控、重点防控。抓好岗位防控,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督促推动各部门积极应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和监管平台,同时,认真总结研究和推进平台建设试点运行工作,不断深化平台运行管理及所推广应用等工作。另一方面,没有信息化条件的,也要开展岗位人员的风险防控,梳理排查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包括加强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抓好专项防控,要围绕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等进行专门防控,严密工作流程,强化防控的评估,跟踪问效。抓好重点防控,堵塞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
五是注重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的全过程。要督促相关部门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链条”,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结合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和梳理,对行政管理事项、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方面制度进行深入清理和审查,修改、废止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制度,强化对廉政风险的防控。加强制度创新,把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融入制度设计、检查与执行等各个环节,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围绕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通过制度强化管理,通过制度倒逼制约监督,通过制度倒逼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制度倒逼阳光运权。
六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要深刻认识开展惩防结合及深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以年度或项目管理为周期,结合事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权力调整和领导干部职务调整等情况,针对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可能形成的风险点进行“回头看”,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监测和综合分析。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社会评价机制,采取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将积极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作为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成效的重要措施,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过程。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调研走访、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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