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盯重点、严追责” 解决群众身边“四风”问题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结合实际,制发《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和完成时限,聚焦突出问题,全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加大审查力度,实行分级曝光
健全完善了镇纪委协作办案、交叉办案工作机制和镇纪委案件查办考核办法,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上。目前,彭州市立案79件84人,同比增长23.4%,移送司法机关10件10人,其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36件,占总立案数的45.6%。建立查处案件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在电视台、报纸、网络开设“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曝光台”专栏,建立每周四电视曝光、周五报刊曝光、网站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的机制。镇和市级部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印内部通报、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的党员干部群众通报,截至目前共通报曝光案件17件17人。
推进源头治理,严格责任追究
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彭州市正在开展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有机融合、整体推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纪律规定,强化基层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到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中,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镇和部门,将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对其主要负责同志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已对2名领导干部和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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