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廉洁成都 2015年12月21日 09:18

近年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两书”)为抓手,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4年以来,仅成都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采取自行下发或督促联系单位(部门)下发的方式,共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部门)下发“两书”42份,规范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63次,督促建章立制25项,以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充分把握监督执纪特点,着力发挥“两书”作用,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建议书》侧重纪律检查机关对监督执纪特别是在纪律审查过程中暴露出的,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严重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建议;《监察建议书》侧重监察机关在行使监督检查权和建议权过程中,紧扣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对相关职能部门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正确行使权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014年以来,市纪委先后对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私设“小金库”、靠山吃山等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原主要领导受到免职处理。市纪委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该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切实整改。2014年7月,市纪委对武侯区某公司以建设工业总部项目为名违规进行商业房地产开发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相关公职人员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业区建设政策衔接、工业总部规避应纳税款等问题,立即向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地税局等发送监察建议书。目前,行业监督管理及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大,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规划局等部门及时修改完善了相关政策,市地税局追缴应纳税款1.15亿元。

建立问题跟踪台账,强化整改治本抓源。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督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对已发“两书”的跟踪问效,实行挂号销账管理,强化“再监督”,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整改落实,并结合实际采取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刻剖析。(成都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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