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1日至8月25日,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二巡察组对市农委进行了巡察。9月23日,巡察组向市农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农委党组统筹抓部署、抓整改,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在整改工作中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和业务工作的同步实施。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平台中设立廉政教育相关内容,在机关设置廉政文化进机关宣传专栏,在市农委官方微博、微信中进行廉政宣传,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岗位廉政风险及“两个责任”的认识。三是抓好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工作中,党组坚持制度先行,修订、新建了涉及干部管理、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制度17个,不断强化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
2、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签订《成都市农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干部约谈制度。建立完善干部约谈机制,由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约谈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约谈支部党员,有效发挥警示监督作用。从2015年10月初到现在,市农委各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125人次。三是落实分管领导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监管责任。分管领导按照《成都市农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指导分管直属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深入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关于“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重大决策在会前与纪检组沟通不足”的问题。建立了与派驻机构工作相互沟通和重大事项互相通报制度,修订完善了《市农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事项建议须按职能由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充分酝酿形成材料后上报分管委领导,经分管领导审核,并与相关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组进行充分沟通,报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纳入会议议题。
4、关于“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主动性不强,监督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一是积极督促并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推进委党组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牵头任务、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及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等工作,协助党组制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党组的沟通。协助建立了委党组与纪检组之间沟通机制,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与纪检组充分沟通。三是转变监督方式。2015年10月以来,纪检组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结合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农委机关、执法总队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存在的专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向市农委党组提出了加强监督管理和整改的具体建议,限时整改,印发建议书9份。四是加强约谈和廉政谈话。结合行业及基层易发多发腐败案件的领域,重点对涉及专项资金安排、农机购置补贴、扶贫移民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约谈,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规矩纪律意识。五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会同市农委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发放警示教育读本、播放警示教育片,邀请市检察院的同志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抵御腐败能力,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的讲坛,增强风险意识、廉洁从政意识。
5、关于“主动发现线索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化。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纪检组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派驻市农委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派驻市农委纪检组案件检查工作办法》、《派驻市农委纪检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三是转变方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纪检组对已办信访件进行了再次梳理分析总结经验,结合各类专项督查主动从中查找问题线索,及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从制度建设着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从制度入手,修订了《市农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20万元以上国有资产的调配、处置,以及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重大经济事项纳入了“三重一大”议事和监督范畴,落实民主集中决策机制,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保值增值。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建立了定期审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组织对原市农业执法支队等5家直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和固定资产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
2、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明确专项资金责任主体。按照权责对等原则,细化分工,明确了分配使用专项资金的业务处室是专项资金监管第一责任主体,财务处是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分配使用的财务监督主体,审计信访处是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督主体,提高了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制度,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设例外,坚决维护资金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完善了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重大资金议题上党组会前一律按《支撑要件清单》进行科学论证和规范。严格遵循“奖优、治庸、罚劣、问责”的基本原则,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农业资金规范使用、安全有效。
3、关于“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滋生‘苍蝇’式腐败的风险”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直属单位针对存在问题,新建和修订完善了《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决定制度(试行)》、《成都市农业行政案件联合办理管理办法(试行)》等21项制度,用制度管事、管权和管人。二是加强监管。分管领导和机关处室加大对直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帮助完善了落实案件办理制度,明确了对违法案件处罚事项需要办案支队负责人、法制机构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审批;对个人5000元以上、法人组织2万元以上罚款须经总队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案件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实施。适时启动对直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和固定资产审计。三是加强培训。将《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纳入执法人员日常业务培训内容,加深执法人员对涉农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办法的理解。
(三)“四风”问题方面
1、关于“庸懒散浮拖问题在个别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依然突出”的问题。一是强化党性修养。利用支部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引导干部把心思用在学习提高、干事创业上,把工作落在求真务实上。二是认真落实岗位责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崇尚实干的工作氛围。三是加强督查督办。由人事处牵头,组织人员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作风检查,从严格落实一日工作制度入手,促进干部职工的作风养成。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出差出访、厉行节约及“三公”支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广泛开展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的交心谈心活动,促进相互了解,增进彼此情感,共同推进工作。引导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通过督促参加培训、推荐优秀好书等方式,帮助领导干部提升个人素养,提高领导艺术,建立和谐健康的上下级关系。
3、关于“不作为、不担当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市农委工作规则总则》,明确了有业务交叉的事项,由主任指定牵头负责的副主任和协办副主任。临时突发的重要事项,由办公室报告主任,由主任安排副主任处理;其它临时突发的事情,主任不在委机关时,由在机关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处理。形成了以大局为重,相互协调的工作局面。
4、关于“经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财经法纪学习培训。通过认真学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财经法纪、财务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二是增设了财务监督岗位。财务处在原有财务事前审查的基础上,增设了会计稽核岗位,加强事中、事后财务报销事项的稽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对委机关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28项常用公务经费开支、审批、报销等环节进行梳理,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原始凭证取得及报销审批程序进行统一规范,调整完善报销凭证格式,拟定公务经费财务报销审核要点。
5、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一是出台了《成都市农业委员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5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采购行为进行制度化规范。二是面向全系统开展了《成都市农业委员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三是指导督促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采购程序。
(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合力有待加强,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印发了《工作规则总则》,进一步增强了市农委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提高了依法依规行政的能力。二是加强公务员考核,建立健全干部奖惩机制、能上能下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采取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免职等措施。对长期表现优秀的干部,提拔交流到了重要岗位,在全委营造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人事、审计、信访、纪检力量相互配合,建立通报、沟通机制,已建立和完善群众来信来访、主任信箱、24小时值班电话、纪检举报等受理渠道,对群众举报干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查和核实,分类对有用人权的直属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在编制、职数许可的条件下,进一步加大公招和调入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截至目前,已派出8名年轻干部进行基层蹲点调研锻炼,已安排9名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到直属事业单位挂职,依据工作实际,提拔交流了多名中青年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三是向上级建议从全市层面上进一步统筹加大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力度,为不同层级的干部提供更多的展示才干的舞台,丰富工作阅历,激发工作热情。四是向上级建议探索完善“出口”政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关心工作优秀、任职时间长、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一是组织专人对党组会议记录中不完整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对记录不规范的地方及时进行了纠正。二是安排固定记录人员到党组会议现场列席旁听,原汁原味记录党组会议议事过程,确保做到真实、详细地记录党组会情况。
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加强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整理,做到了及时收集和归档。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干部档案材料。收集查找缺少的干部个人档案材料,按文件规定补充完善。三是继续做好对档案审核中发现问题的认定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部分还未完成认定工作的,继续按程序、按规范进行清理。
(六)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重大事项酝酿、讨论不太充分”的问题。一是健全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要求委领导班子、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严格遵守议事制度。二是严把议题材料关。对重大事项明确提出上会材料清单,要求承办处室(直属单位)对照清单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提前送交相关领导审阅,确保委领导班子成员会前对重大事项议题做到充分了解。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填报政策的解释说明。二是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和专用软件信息录入工作,对发现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经提醒本人后已全部纠正。三是印发了《拟提拔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操作规程》,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发现核实结果与个人填报不一致的,要求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对巡察发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的1名同志进行诫勉处理,3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七)其他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后续使用跟踪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专项资金立体监管。逐项明晰和层层落实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项目实施单位在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中的责任。二是落实专项资金中期评估制度。业务处室牵头组织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中期评估,加大项目实施中期评价力度,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对预算安排但未实施的项目分析查找原因,逐项提出评估意见,对执行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提出调整或取消的建议,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统筹用于其他急需安排项目。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监督。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村扶贫开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农业补贴等重大项目和资金申报、立项、审批、实施、运行和成效检验等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运行高效、廉洁安全。
2、关于“部分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脱节”的问题。一是落实资产监管责任主体。通过完善和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监管责任主体分别为财务监督主体和实物资产登记、保管主体。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业务指导。财务处加强对直属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业务指导,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分别建立了总账和明细账,并已核对完毕。办公室加强对直属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处置和保管等业务指导,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落实专门人员进行保管。三是开展了固定资产专项清查。由办公室牵头,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对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对管理不规范的,已责令限期整改,及时纠正问题。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市农委将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从严从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整改实际成果持续推动“三农”工作发展。
一是继续坚持领导带头抓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继续牵头抓好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动真碰硬、敢啃“硬骨头”,破解老大难问题。
二是继续坚持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抓好党组书记、主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关键点,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持续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全面固化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现有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抓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谋划好“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打下良好基础。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