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检查指导市级主流媒体广告发布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来源:成都工商局 2017年12月05日 1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告法》、《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近日,市工商局对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成都商报社等市级主流媒体的广告发布登记、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发布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阅了被查媒体单位的广告承接登记、发布审查、档案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书面材料和网上广告审查流程,并指出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肯定了被查市级媒体单位近年来通过落实广告审查制度,发布质量提升明显等方面的成绩后,检查组强调:媒体是广告发布审查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加强广告导向管理,依法审查广告,提高媒体公信力,争做主流媒体的正面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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