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17日 23:46

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成都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食安委,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成都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成都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着力健全与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一、坚决落实党政同责

1.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压紧党委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2.各区(市)县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履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3.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做好考核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各区(市)县】

4.支持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保障统筹协调职能履行。【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二、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5.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创建宣传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创建知晓率、支持率。【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6.深化质量安全市建设。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响亮行动”,统一视觉形象标识,在关键位置设置宣传标牌,提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参加国家安全县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

三、强化全流程监管

7.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抓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8.加强粮食收购、贮存、运输监管,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规收购、储存、运输、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

9.组织开展标签标识规范行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

10.聚焦重点区域,加强对食用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养老慈善机构、医院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聚焦重要时段,加强节假日、两会、博览会等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博览局】

11.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0”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畜禽水产品、白酒、保健食品、食用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农资等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经营走私冻品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12.深化学校食堂“互联网+阳光厨房”建设,推动全市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明厨亮灶率达95%,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达85%。【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

13.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学校食品安全指导员制度,实施学校委托监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监测、卫健部门风险监测的学校食品安全多元动态监测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

14.推进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中心(成都)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15.加快完善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加强成渝、成德眉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沟通与交流。【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16.开展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建立有毒植物(含野生毒蘑菇)中毒案例库。【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17.持续完善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切实提高违法行为协同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四、严格企业主体责任

18.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云平台,推进郫县豆瓣、白酒等企业试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

19.完善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电子档案,推进“大数据”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20.加强食品追溯、监测预警、备案管理、信用监管等智慧平台建设,对接国家和省级平台加强,打通部门间平台接口壁垒,促进各级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21.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抽考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22.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具产品合格证,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

23.建立食用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及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国家、省级和市级溯源平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24.持续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宣传教育引导,市级层面全年不少于2次集中约谈或警示教育;区(市)县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全覆盖警示教育或约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

五、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25.加强重点品种风险防范,组织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蜂产品等整治行动;持续聚焦白酒、调味品、食用植物油、边销茶、桶装饮用水、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出台食用植物油、火锅底料等10个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26.修订食品小作坊禁止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强化食品小作坊备案管理和档案管理;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共性问题和“潜规则”排查,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27.搭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以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面向社会公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28.贯彻落实《成都市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大型餐饮等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民宗局】

29.修订完善《成都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适用性演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30.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消费者咨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1.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严肃处理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的人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六、推进食品产业优质发展

32.贯彻落实市领导联席绿色食品产业生态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色食品生态圈、功能区建设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区(市)县】

33.整合食品产业上下游企业,以及相关研究机构、投资机构、咨询机构、文创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电商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类主体,组建“政产学研用投”一体化的食品产业生态圈联盟。【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4.指导蒲江县、大邑县等传统白酒产区编制白酒产业规划,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提升行动,推动白酒产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区(市)县】

35.结合区域特色开展食品小作坊“三年治理提升”工作,在双流、都江堰、邛崃、大邑、彭州等地开展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

36.围绕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加快制定、修订农业绿色生产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7.打造2个省级、9个市级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38个,全市“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累计达到14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

38.初步形成20条各具文化特色、多元业态融合的特色美食街区,举办系列不同主题、不同特色的大众美食节会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

39.组织开展全市森林食品基地申报认证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园城市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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