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侯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托投票的说明
来源:成都高新肖家河
2016年12月02日 17:42
参加投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最直接形式,选民应在选举日当天携带证件亲自参加投票。如果确因客观情况,在选举日当天不能亲自参加选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委托投票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委托投票的原因是选民在选举日期间外出不能亲自参加选举,而不能因为其他原因。
第二,委托必须以书面的方式,如果仅凭口头、短信等方式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三,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选区选民,即必须是经过选民登记,确认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选区公民。委托没有选民资格的人代为投票,则委托无效。
第四,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则委托无效。
第五,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
请需要委托的选民,到各选区指导办公室领取《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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