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来源:成都市肖家河街道
2016年05月17日 18:05
办证指南 | |
项目名称 | 非住宅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
办理窗口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受理对象 | 辖区单位、企业 |
承诺时限 | 即办 |
申请材料 |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上有共同所有人,需提供全部所有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包括监证字号和权证字号页面,房产用途为非住宅非公房 |
2、有效期内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签订合同地址必须按房产证地址如实详细填写) | |
3、甲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共同所有人),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
4、甲、乙双方任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共同所有人不能全部到场),都必须签写委托书,个人盖指印,公司盖公章,提交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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