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

来源:成都市肖家河街道 2016年05月17日 18:05
办证指南
项目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
办理窗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对象 夫妻任一方户籍地为辖区本地户口,子女系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未满18周岁,在2016年6月30日前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
承诺时限 即办件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各两张
3、办理准生证的计生部门办理(如户籍已迁移到本地,在本地办理则需回办理准生证的原户籍计生部门出据未在当地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6、视本人情况按计生部门要求另需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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